当前位置: 首页 > 内部制度 > 中心岗位职责
中心岗位职责
      1、根据国家统一会计科目及各单位实际业务情况,设置帐簿,保证帐目脉络清晰、经济业务内容核算准确。
     2、深入了解各单位工作内容及业务开展情况,按照《会计法》界定其应当办理会计手续,进行会计核算的业务事项,防止其帐外设帐。
     3、参与各单位的财务管理,帮助其筹措、规划使用资金,做好领导的参谋。
     4、与各单位领导沟通后详细编制单位支出预算,并将指标分解到各月,在日常业务核算中严格执行,保证资金均衡适用。
     5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标准及各项资金使用范围,管好用好每一分钱,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。
     6、严把原始凭证关,对不真实、不合法的不予受理,不准确、不完整的予以退回,要求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更正和补充。
     7、学深、学透会计基础工作规范,并学以致用,以AAA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为中心达标打基础。
     8、负责编制各单位会计报表,报送主管局及单位负责人,季度末附财务情况说明书,同时报送中心负责人。
     9、负责分管单位预算外财力的请款事宜。
     10、负责保管各单位交接时收缴的财务印鉴。
     11、负责对各单位申请领用支票的限额控制,不允许签批空白支票。

Copyright©2003 Sy9988.com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
版权所有 沈阳市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 辽ICP备000000号
联系电话:024-00000000 00000000 传真:024-00000000 电子邮箱:000000
地址:沈阳市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 邮编:110000